在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的教学管理中,为了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教学调度须知。本须知旨在为教师与学生提供明确的教学安排指引,以保障日常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教学计划的编制与调整
1. 每学期开学前,各系部需根据学校的总体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表,并提交至教务处审核。课程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2.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课程时间或地点,任课教师应提前至少一周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二、教室使用管理
1. 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资源。
2. 使用教室时,请保持室内整洁,爱护公共设施,离开时请关闭门窗及电源。
三、考试安排
1. 各类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考前通过校园网公布,请同学们注意查看。
2. 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缺考。
四、实习实训管理
1. 实习实训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参与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 实习期间要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安全第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集体,将依据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2. 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
希望全体师生能够共同遵守以上规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注:以上内容基于公开信息整理而成,并非具体校方文件,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