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及退费管理工作,保障家长与幼儿园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下为具体细则:
一、收费标准
1. 学费标准:幼儿园根据当地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并在开学前通过公示栏、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公开。
2. 其他费用:如餐费、校车费等需单独列出明细,并由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参与。
二、收费流程
1. 提前通知:每学期开始前一个月,幼儿园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本学期的各项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2. 缴费方式:支持现金、银行转账等多种支付方式,确保家长方便快捷地完成缴费。
3. 票据开具:所有收费均需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注明收费项目、金额及日期。
三、退费规定
1. 申请条件:
- 幼儿因身体原因(需提供医院证明)无法继续就读时可申请退费;
- 家长因特殊原因(如搬家、工作调动等)需转学时也可提出退费请求。
2. 退费比例:
- 开学后未满一个月退费者,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剩余部分退还;
- 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个学期中途退园者,按学期总费用扣除已使用部分后退还;
- 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申请退费,则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3. 办理程序:
- 家长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 经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四、监督机制
1. 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检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2. 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3.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收费标准或其他事项,须经园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公示后执行。
以上即为我园关于收退费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请各位家长予以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班主任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咨询。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希望这份规章制度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任何修改意见或者补充内容,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