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借调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借调人员的相关事宜。
一、借调原则
1. 借调工作应遵循因事设岗、按需借调的原则,不得随意借调人员。
2. 借调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符合岗位需求。
3. 借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二、借调程序
1. 申请:需要借调人员的部门或单位需填写《借调人员申请表》,详细说明借调原因、岗位要求及预计借调时间等信息。
2. 审核:由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批准:根据审核结果,由单位领导审批决定是否同意借调。
4. 办理手续: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与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相关借调手续。
三、借调期间管理
1.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接受借调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其日常考勤、工作表现等由借调单位负责记录。
2. 借调人员需遵守借调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借调单位应及时向原单位反馈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信息。
四、借调期满处理
1. 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借调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归还借调人员。
2. 若借调期满后需续借,应重新履行借调程序。
3. 对于表现优秀的借调人员,可优先考虑作为正式调动的对象。
五、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单位人事部门所有。
以上是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的规定,旨在通过明确的制度安排,保障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单位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