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每位党员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维护党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费收缴原则
1. 自觉自愿原则:每位党员应主动按时缴纳党费,体现对党的忠诚与支持。
2. 公开透明原则:党费收缴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
3. 严格管理原则: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党费缴纳标准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每位党员的具体缴纳标准。一般情况下,党费缴纳基数为个人月工资收入(税后),并按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上级党组织统一规定。
三、党费缴纳时间
原则上,党员应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前完成党费的缴纳。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缴纳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党费收缴流程
1. 党员自行申报:党员需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工资收入情况,并提交至党支部。
2. 支部审核确认:党支部对党员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计算党费金额。
3. 集中收取党费:由指定人员负责收取党员缴纳的党费,并做好记录。
4. 上报备案:将当月党费收取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党费使用范围
党费主要用于支持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员教育、慰问困难党员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党费用途或截留、挪用党费。
六、监督检查机制
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监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党费收缴是否规范、账目是否清晰等问题。同时鼓励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共同促进党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七、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党支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参照上级党组织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还能有效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