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环评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源头防控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的通知》,对全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不断推进,环评工作量持续增长,但部分项目环评文件存在内容不实、数据失真、技术规范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环评的权威性和指导性。为此,必须从源头上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管理,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实现绿色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
通知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对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评文件质量评估机制。同时,鼓励引入第三方专家评审制度,提高环评报告的技术审查水平,确保其真实、准确、全面反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加大对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广西区环保局将持续推进环评制度改革,推动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度融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