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费依据是什么征收率是多少啊】湖南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一项政策性基金,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招用残疾人职工时,若未达到规定比例,需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以下是对湖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
一、计费依据
1. 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不含临时工、合同工等非正式员工)。
2. 残疾人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职工数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残疾人。
3. 残疾人职工比例要求
根据《湖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若未达到该比例,则需缴纳保障金。
4. 工资总额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
应缴金额 = (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 1.5% - 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 × 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二、征收率
湖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率并非固定百分比,而是根据用人单位是否达到法定安置比例来决定是否需要缴纳。具体如下:
- 若用人单位已按比例安置残疾人,无需缴纳;
- 若未达到比例,需按差额部分乘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缴纳。
三、表格总结
项目 | 内容 |
计费依据 | 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 1.5% - 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 |
征收标准 | 差额部分 × 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安置比例要求 | 不低于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
是否需缴纳 | 未达比例需缴纳,否则不缴 |
计算方式 | 应缴金额 = (职工总数 × 1.5% - 实际安置数) × 平均工资 |
四、注意事项
1. 各地市可能对“职工平均工资”有不同执行标准,建议以当地财政或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2. 对于新成立企业或年度内人员变动较大的单位,需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3. 部分企业可申请减免政策,如安置残疾人超过规定比例或符合其他优惠政策条件。
以上信息为湖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本政策解读,具体操作请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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