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印章的使用管理,确保村务活动依法有序开展,维护村集体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与使用范围
1. 村级公章由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一般由村文书或村委主任担任保管人。印章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并建立登记台账。
2. 村级公章主要用于村务公开、会议记录、村民证明、合同签订、财务报销等与村集体事务相关的正式文件和材料。
3. 严禁将公章用于个人事务、非公务用途或未经审批的事项。
二、用章申请与审批流程
1. 使用公章前,申请人须填写《村级公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章事由、使用目的、使用对象及时间等信息。
2. 申请表需经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公章。
3. 对于涉及重大事项或金额较大的用章行为,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印章使用规定
1. 印章使用时必须由保管人亲自操作,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
2. 盖章前应仔细核对文件内容,确保无误后再加盖公章。
3. 所有盖章文件应妥善保存,定期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四、责任追究
1. 因违规使用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对于擅自使用公章、伪造文件、私刻公章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村两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通过建立健全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增强群众对村务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