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决议)】为进一步规范厂房租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保障租赁期间的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厂房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
本协议旨在通过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管理要求以及应急处理机制,构建一个安全、有序、合法的租赁环境。协议内容涵盖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确保租赁期间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甲方作为厂房产权方,应确保所出租厂房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使用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同时,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
乙方作为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乙方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协议还明确了双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程序。如因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对接与协调,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沟通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本《厂房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是双方合作的重要基础文件,对于保障租赁期间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认真履行协议内容,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