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管理制度】为规范单位内部对员工疾病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的管理流程,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册员工,涵盖病假申请、证明审核、审批流程及后续管理等环节。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长期病假、短期病假、工伤假、产假等涉及医疗证明的各类情况。员工在提出病假申请时,必须提供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作为请假依据。
二、疾病诊断证明的要求
1. 诊断证明须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医院或诊所出具,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时间、病情描述、诊断结果及建议休息时间等基本信息。
2. 证明材料应加盖医院公章或医生签字,确保其法律效力。电子版证明需附带医院官方印章扫描件或通过医院官方平台发送的正式文件。
3. 对于特殊疾病或慢性病,需提供相关专科医生的诊断意见及治疗方案,必要时可要求提供住院记录或病历复印件。
三、病假申请流程
1. 员工因病需请假时,应在第一时间向直属领导报告,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2. 部门负责人在收到病假申请后,应及时核实材料真实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休假。
3. 病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单位在必要时进行联系或安排工作交接。
四、病假证明审核机制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提交的病假证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格式、内容及来源是否符合规定。
2. 对于存在疑问的证明材料,可要求员工提供进一步说明或补充材料,必要时可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核实。
3. 若发现伪造、篡改或虚假证明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病假期间的管理
1. 员工在病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否则将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影响后续的病假审批及工资待遇。
2. 病假超过一定期限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复岗体检或健康评估,以确认员工是否具备继续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
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病假管理的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 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病假管理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合规意识。
3. 对于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调整优化,确保制度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病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人性化。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病假管理体系,既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秩序。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