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北京理工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07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8号
六、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七、招生对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八、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科发展、师资力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九、录取原则:
1.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2.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对于同分考生,按照相关省份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处理。
4.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十、特殊类招生:
1.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体育类专业实行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
十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各专业学费标准不同,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助学政策: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勤、免、补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943322
招生信息网:https://bkzs.bit.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bit.edu.cn
十四、其他说明:
1.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 学校保留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北京理工大学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期待与你在美丽的校园相遇,共同书写人生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