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优质教育资源,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学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良好。
二、招生对象与范围
2024年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招生范围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具体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设置多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工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科类要求详见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
1.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按照考生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安排专业。
3. 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4. 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市)相关招生办法执行,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详见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简章或学院官网相关信息。
六、奖助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竞赛和实践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七、联系方式
如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也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八、其他事项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委员会所有。如有未尽事宜,以国家及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