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大学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与办学性质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学术积淀,以“诚朴雄伟,励学敦行”为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办学层次与类型
南京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涵盖文、理、工、医、经、管、法、艺术等多学科门类,设有多个学院和研究院,提供本科、硕士、博士等多个层次的教育。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
2024年,南京大学将继续按照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合理安排各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汉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经济学、法学、新闻学等。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报考南京大学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且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部分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体育类等)对考生有额外要求,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录取原则与办法
南京大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将依据当地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优异者。
六、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南京大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费按专业类别收取,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不同有所差异。同时,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其他事项
1. 南京大学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2. 考生可通过南京大学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最新招生信息。
3.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南京大学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共同谱写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