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设有多个学科门类,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美,是广大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 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 报名条件: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资格,并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多个省份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涵盖文、理、工、管等多个领域,具体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查询详细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录取原则
1. 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2. 录取时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以及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评定。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尽量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严格执行学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均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列出。学生在校期间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标准以当年学校财务部门公布为准。
六、奖助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各类专项资助项目,覆盖面广,力度大。
七、联系方式
如考生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可随时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 学校官网:www.nmhdwl.edu.cn
- 招生热线:0471-XXXXXXX
- 电子邮箱:zsb@nmhdwl.edu.cn
-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18号
八、其他事项
1.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 本章程由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助力每一位学子实现人生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