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陕西科技大学
二、校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学园区(邮编:710021)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六、学校代码:11635
七、学校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北京轻工业学院,1978年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和较强的科研实力,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八、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少数民族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类别,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批次报考。
九、录取原则
1. 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2.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同一批次中,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3.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各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部分专业还设有专业课成绩要求。
4. 对于进档考生,若其所报专业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有空余名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 有关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
十一、奖助体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贫困生补助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86168111
招生信息网:http://zsb.sust.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sust.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十三、附则
本章程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陕西科技大学
2024年4月


